中华医学会临床研究项目——中国超声医学发展现状调查研究项目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7 10:37:27 来源: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 作者: 浏览次数:

为全面掌握我国超声医学资源整体分布情况,推动超声医学学科发展,中华医学会设立“中国超声医学发展现状调查研究项目”。根据《中华医学会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项目研究课题,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要求

1.课题资助方向为超声医学专科医、教、研、学科建设全面发展现状的全国性调研。课题须符合伦理原则,设计应新颖合理、对临床工作有指导意义。

2.课题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3.课题研究经费总金额61.32万元,拟支持1项课题。

4.课题采取自由申报方式。

二、课题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资格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与课题执行相匹配的研究条件,有相应的科研项目管理和伦理审查制度,科研管理部门有专人管理科研项目,财务账户能接收课题研究经费和开具增值税发票。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1项课题。

2.课题负责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是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能在从申报单位退休前完成研究任务并结题。课题负责人须从事超声医学的临床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具备牵头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有关单位参与调研的协调、管理能力。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曾获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时结题或结题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按要求下载和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打印后签字盖章,原件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

2.将1份纸质申请书原件寄送至学会,纸质材料恕不退还。扫描的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文末指定邮箱。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应内容一致(包含签字盖章)且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3.本次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4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四、课题评审及后续工作安排

1.学会对收到的课题申请书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课题立项评审。

专家评审时将审阅电子版课题申请书,听取课题申请人现场汇报并提问。专家评审结果将在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并报学会批准后正式确定,并向课题承担单位下达课题立项及首期款拨付通知。

2.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签署项目课题执行书并开具发票后学会向其拨付首期款研究经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放弃课题中标资格。

3.学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并根据检查及验收结果拨付剩余研究经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214室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

联 系 人: 王莹莹

联系电话:010-21721260

电子邮箱:wangyy@cma.org.cn


附件: 中华医学会临床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doc



中华医学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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