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华医学会2024年第二批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3 14:57:02 来源: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作者: 浏览次数:

医会继教发〔2024〕74号


中华医学会所属各专科分会、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

2024年中华医学会第二批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会级继教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和控制项目数量的要求,按照《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通过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打印项目申报表,经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5月15日前报送至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逾期恕不受理。

请专科分会、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按规定的申报时间在系统中设定本级申报时间范围。

二、申报材料

(一)系统填报

登录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s://www.cma.org.cn),点击“在线服务与互动-继续教育部相关服务”,点击“继教项目申报(会级)”,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入系统后按要求填报。

(二)纸质申报材料

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网上填报后,点击“操作”栏下的“导出”键,可显示所填报的项目并打印),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栏签字,申报单位在首页“申报单位”栏盖公章,主办单位在末页“主办单位审查意见”栏盖公章。

(三)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同时作为申报依据,缺少其中之一将被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限额与质量管理要求

1.控制申报项目数量

2023年未申领过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的申报单位可申报1个项目;2023年申领过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的申报单位可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023年申领学分项目数。

对于2023年有项目资料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或不配合完成学会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申报单位,酌情减少其申报项目数量。

2.进一步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主办单位要根据学员需求调查和既往学员反馈意见完善项目设计,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进行把关并组织评审,防控商业影响学术的风险,避免培训主题重复,遴选报送有实质内容的高质量项目。

3.申报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超额申报的项目;

(2)名称中含有“学组”“论坛”“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的项目(含“中华医学会”字样的项目除外);

(3)主办单位含有“学组”字样的项目;  

(4)学术会议申报继教项目时,名称与申报学术会议计划中的名称不一致的项目,或通过调整名称等方式变相规避学术会议审批的项目;

(5)不能落实考勤、考核管理要求,或不能留存项目举办过程材料的项目;

(6)2023年有资料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的项目;

(7)重复申报的项目,或本年度已获批的项目;

(8)其它不符合《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项目。

(二)申报会级继教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三)为便于联系,请专科分会填写《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联系表》,于申报截止日前发至邮箱jxjyfh@cma.org.cn。

四、结果公布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s://www.cma.org.cn)及六学(协)会Ⅰ类学分项目公布管理系统(http://xhgb.cma.org.cn)公布2024年第二批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中华医学会将随后公布学会所属专科分会、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2024年第二批会级继教项目,公布渠道为中华医学会网站-继续教育栏目-政策资讯栏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 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联系电话:010-21721273

联 系 人:宋磊

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21721291


附件:

1. 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

2. 中华医学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备案项目申报表.pdf

3.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联系表.doc


中华医学会

2024年4月19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