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华医学会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8 15:25:02 来源: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作者: 浏览次数:

医会继教发[2024]56号


中华医学会所属各专科分会、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4﹞3号),现公布中华医学会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计335项(附件1),并对项目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一、项目主办单位要落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准确把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定位,充分发挥项目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培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医学会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积极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项目的执行。

二、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对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负主体责任,不得将项目转包或者委托与社会组织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实施。

要加强政治统领,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严明工作纪律,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全程管理,杜绝以培训为名公款旅游、不按标准发放讲课费、虚报授课人员、虚报实际参会人员及日程等问题;完善工作流程,项目举办过程须依规、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培训质量。

主办单位要合理安排培训日程,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培训纪律,强化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引导学员端正学习态度,按照培训日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要确保远程项目课件质量,严格规范过程管理,严禁视频课程随意拖拽、快进、多个课程同时学习,考核不规范和乱授学分等违规行为。要切实增强培训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提升培训效果;要注重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加强教学设计和培训效果评估,推进培训工作科学化、精准化。

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主办单位及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有效防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规范和高质量执行。我会将采取网络、电话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执行项目进行抽查,如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如实在批准的财务收支单位核算,不得随意变更,以免发生账外核算问题。不得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账户进行财务往来,不得账外建账,不得设立“小金库”。全国社会组织不得将自身培训收支与行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经费收支混管,不得将培训收入用来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发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补贴。

四、项目主办单位要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监管。

五、我会将进一步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的评估,将信息系统中填报的项目执行情况作为继续医学教育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数据考核指标(2024年版)》)。

六、申领学分证书时,申报单位、主办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材料的审核,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学分证书不得收费。


请各专科分会、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本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工作。


联 系 人:宋磊

联系电话:010-21721273


附件:

1.  中华医学会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pdf

2.  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

3.  中华医学会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4.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4年版).pdf

5.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数据考核指标(2024年版).pdf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地址及联系方式.pdf



中华医学会

2024年4月2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