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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班招生简章(2012年)

发布时间:2012-2-6 12:16:52

医继教便函[2012]001号
 

各医疗单位:
    近年来,在重症医学人的辛勤耕耘下,我国重症医学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瞩目成就,国家批准了重症医学作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卫生部要求在医疗机构中增加“重症医学科”为一级诊疗科目,并颁布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专业人员晋升第一次开始了本专业的统一报名和考试,国家卫生部2009年2月也正式发布了重症医学的相关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这标志着我国重症医学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规范化、系统化发展的新阶段,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在迎接重症医学春天的同时,加强重症医学从业人员的内涵建设迫在眉睫。
    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组织管理部与继续教育部决定,借鉴美国重症医学会(SCCM)的FCCS课程的培训模式,参考美国心脏学会ECC课程、美国重症医学会FCCS课程、台湾ACLS联合委员会课程运作方式,结合我国国情,发起开展“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及专科会员队伍建设项目”,以系统的、规范的、高质量的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工作为基础,建设高素质的重症医学从业人员队伍。
    此次培训班受到全国重症医学专家的高度重视,所有授课教师均为重症医学专业的权威专家,培训采用统一的培训教材及课件,具有规范化的培训流程和标准化的培训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由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组织管理部和继续教育部签章的“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合格证”,证书印有照片,编号唯一。
    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组织管理部与继续教育部已于2009、2010和2011年分别在厦门、西安、长沙、石家庄、贵阳、成都、呼和浩特、天津、苏州、海口、哈尔滨、郑州、杭州、珠海、乌鲁木齐、银川、上海、宁波、重庆、南宁举办了二十期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班。
    2012年将举办十期培训班,具体举办地点是昆明(3月)、大连(4月)、南京(6月)、南昌(6月)、南通(6月)、拉萨(7/8月)、青岛(9月)、济南(9月)、武汉(11月)、太原(11月)。其中,南昌、南通、济南、太原为富媒体形式同步转播南京、青岛、武汉主会场的理论培训内容。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1.招生对象
(1)现重症医学科从业者
(2)拟从业于重症医学科者
(3)相关科室,如麻醉、急诊、内科、外科、儿科等的从业人员
注:具有一定重症医学科从业经验者为最佳培训对象
2.培训内容
理论培训:以《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教材》为基础,按模块授课,每个模块均采用理论要点讲授、病例讨论和提问与答疑的形式进行。授课内容涉及重症患者的评价和认识、重症监测理论和原则、心肺脑复苏、休克的诊断和治疗、重症患者心血管急症的诊断和处理、血流动力学监测、呼吸衰竭、急性肺损伤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机械通气、静脉血栓与肺栓塞的诊断和治疗、脓毒症与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急性肾衰竭与血液净化技术、消化系统的重症诊治、重症患者的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重症患者的感染与抗菌药物、重症患者的出血和凝血障碍、重症患者的内分泌与代谢、重症患者的内环境紊乱、重症患者的镇痛镇静治疗、中枢神经系统的重症诊治、创伤后机体反应及基本的创伤支持、重症医学的科研等内容。
技能培训:人工气道建立与机械通气、血管导管的放置与血流动力学监测、CRRT技术。
3.培训考核
培训班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参加培训且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最后的闭卷笔试。考场纪律严格,不得翻阅资料,交头接耳,传递物品和使用各种电子设备,违反者以作弊论处,取消考试成绩。
培训考核合格者名单将公布在中华医学会(www.cma.org.cn)及项目(5C.cmacme.org)专门网站下。培训考核未通过者,可以在12个月内举办的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同类别培训班中任选一期免费参加学习(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并参加考试,也可以直接参加考试,但务必于拟参加的班次举办前至少15个工作日报名。

序号 地点 形式 时间
1 昆明 面授 3月下旬
2 大连 面授 4月中旬
3 南京 面授 6月下旬
4 南昌 富媒体 6月下旬,与南京同步
5 南通 富媒体 6月下旬,与南京同步
6 拉萨 面授 7月下旬或8月上旬
7 青岛 面授 9月上旬
8 济南 富媒体 9月上旬,与青岛同步
9 武汉 面授 11月上旬
10 太原 富媒体 11月上旬,与武汉同步

 注:具体举办时间可能会有微调,详情请关注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栏目和5C网站公布的最新通知。
1.招生规模
为保证授课效果,培训班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在200人以内。
2.收费标准
培训费10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食宿标准见培训班的二轮通知。
3.报名方式
登录项目网站(5C.cmacme.org)直接报名。已网上报名的学员如需提前寄书服务请参见附件“2012年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教材邮寄须知”。
4.证书
培训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组织管理部、继续教育部三部门签章的“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合格证”,证书印有照片,编号唯一。
5.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85158402,85158574,13521384795
传    真:010-85158401
联 系 人:梁鸿、王丹
电子邮箱:lianghong213@163.com


附件:2012年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教材邮寄须知

 

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    中华医学会组织管理部      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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