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施维雅肾脏病研究与发展项目”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2 11:42:59 来源: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 作者: 浏览次数:

医会科评发[2019] 139 号


为了促进肾脏病中青年医师进行相关临床和基础研究,根据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施维雅肾脏病研究与发展项目”研究课题,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要求

1.课题资助方向为肾脏病领域的临床和基础研究。课题须符合伦理原则,设计应新颖合理、对临床诊治有指导意义。

2.课题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3.课题研究经费总金额50万元,拟支持10项课题,每个课题5万元人民币。

4.课题采取自由申报方式

 二、课题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资格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与课题执行相匹配的研究条件,有相应的科研项目管理和伦理审查制度,科研管理部门有专人管理科研项目,财务账户能接收课题研究经费和开具增值税发票。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1-2项课题。

2.课题负责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肾脏疾病相关的临床工作,具备完成课题必备的学术水平、相关研究的工作基础和经验。申请者年龄≤40岁(出生日期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曾获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时结题或结题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按要求下载和填写申请书(附件1)及课题基本情况表(附件2)。申请书打印后签字盖章,原件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

2.将1份纸质申请书原件顺丰快递至学会,纸质材料恕不退还。扫描的电子版申请书和课题基本情况表一起发送至文末指定邮箱。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应内容一致(包含签字盖章)且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3.本次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四、课题评审及后续工作安排

1.学会对收到的课题申请书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之后组织专家进行课题立项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报单位提供配套科研经费的课题。

专家评审时主要审阅电子版申请书,必要时将听取课题申请人汇报并提问。专家评审结果将在学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学会向课题承担单位下达课题立项及首期款拨付通知。

2.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签署项目执行书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学会向其拨付首期款研究经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放弃课题中标资格。

3.学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拨付尾款研究经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214室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

联 系 人:游晓萍、徐曼

联系电话: 010-85158430、010-85158556

电子邮箱:cmakp205@163.com

 

附件

1. 课题申请书.docx

2. 课题基本情况表.xlsx

 

中华医学会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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