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理事会党委关于同意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学分会党的工作小组换届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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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会理事党发〔2019〕6号
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学分会: 你分会上报的《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学分会第九届委员会关于党的工作小组换届的请示》收悉。经中华医学会理事会党委研究,同意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学分会第九届委员会党的工作小组换届,成员为栾杰、王晓军、郭树忠、孙家明、刘毅、蒋海越,其中栾杰同志为组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郭树忠同志担任宣传委员,王晓军同志担任纪检委员,刘毅同志担任组织委员,孙家明同志担任群工委员,蒋海越同志担任青年委员。 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学分会党的工作小组,在分会建设中发挥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不转接组织关系、不重复统计党员信息,不选举代表参加上一级党代会,工作小组任期与在分会中任职同步。 特此批复。
中华医学会理事会党委(代章) 2019年2月18日 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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