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培训班在海口召开
发布日期:2020-12-18 15:58:44 来源: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 作者: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疫苗管理法》,统一思想,准确理解相关政策,规范鉴定工作,促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科学有序发展,由中华医学会主办、海南省医学会承办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培训会于12月4日在海口市召开,培训会邀请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免疫规划处金同玲处长、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AEFI监测室李克莉主任、天津市儿童医院黄敬孚教授、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医疗卫生法制研究室曹艳林主任、中华医学会医鉴办宋红章研究员进行授课,中华医学会王大方副秘书长、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周长强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29个省级医学会、部分地市级医学会负责预鉴工作的同志共计7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王大方副秘书长在讲话中首先对各地医学会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中克服种种困难,不断规范鉴定程序、提升鉴定质量,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社会稳定做出的贡献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疫苗管理法》的重要意义,学懂法律条文,了解新制度、新规定、新要求,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思考和行动。二是要高度重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将鉴定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进行,从围绕中心、服从大局出发,不断规范程序,保证鉴定质量不断提升。三是要加强鉴定专家培训,与疾控专家开展横向交流,达到协同发展、共同进步的目的。

培训班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免疫规划处金同玲处长就《疫苗管理法》中的概念、制定,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调查诊断与鉴定、异常反应补偿制度等方面做了全面阐释;中国CDC免疫规范中心AEFI监测室李克莉主任,就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调查诊断要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目录及因果关系评估相关的案例分享进行了介绍;天津市儿童医院黄敬孚教授,结合自身经历,从原发性免疫缺陷发生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影响,尤其是与疫苗接种之间的相互关联等方面进行了精彩讲解;中华医学会医鉴办宋红章研究员,就新修订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中增加的条款及鉴定程序的补充完善内容进行了总体介绍。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了能全面认识和了解这部新法,本次培训会还邀请了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医疗卫生法制研究室曹艳林主任,从起草的背景、立法历史沿革、立法定位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本次培训会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加深了对新法律法规的深层次理解,提高了鉴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对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尤其新型疫苗的鉴定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培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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