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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 第二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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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医函〔20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 第二版)》解读 信息来源:http://www.nhc.gov.cn/yzygj/s7653p/202004/c083f2b0e7eb4036a59be419374ea89a.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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