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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继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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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全继委办发﹝2021﹞13号 全继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直属和联系单位,有关学(协)会: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强化监管,提升质量”的发展要求,推动继续医学教育属地化管理责任有效实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委托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开展202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评估工作的函》有关要求,我办按计划组织开展2021年度监管评估工作。结合之前的工作经验,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办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评估指标(2021年版)(试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面授项目)评估指标(2021年版)(试行)》《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2021年版)(试行)》,指导各地各单位推动继续医学教育监管评估常态化,现予印发试行。 请你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并指导有关单位开展评估工作,年底前连同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总结一并送至全继委办公室邮箱quanjiban@cma.org.cn。 联系人:刘俊立 联系电话:010-51322740 电子邮箱:liujl@cma.org.cn 附件: 1. 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评估指标(2021年版)(试行).pdf 2. 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2021年版)(试行).pdf 3.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面授项目)评估指标(2021年版)(试行).pdf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医学会代章) 2021年10月14日 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中华医学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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