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案例研究 保障医疗安全——天津市医学会2021年临床诊治质量控制培训班成功举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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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医学会应当梳理分析医疗损害鉴定情况,开展基于案例分析的医疗纠纷预防对策研究,组织本地区医疗损害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培训范围”,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对医疗损害鉴定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反思,有效识别医疗风险,梳理薄弱环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为了落实该通知要求,由天津市医学会主办,天津市医学会医学鉴定分会承办的“天津市医学会2021年临床诊治质量控制培训班”于5月7日—7月17日在天津市举办。此次培训班分为妇产科专场、骨科专场、普通外科专场、神经科专场、内科与临床药学专场和护理学专场共6期专科培训。主题是剖析历年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出现的问题,减少医务人员行医过程中出现的过失行为,降低医疗纠纷发生概率,为天津市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本次活动邀请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主任李国红、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处长温晓清、天津市医药学(协)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兼主任熊智、天津市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主任常诚、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院长陈叙、天津市眼科医院党委书记王春革等领导分别在各专科培训班上致辞。培训班得到了天津市妇产科质控中心、天津市普通外科质控中心、天津市临床药学质控中心和天津市护理质控中心的大力支持。 每期培训班分为两个部分。第一,充分发挥医学鉴定分会的学科优势,由医学、法学专家结合临床实际工作和自身经验进行授课。第二,针对不同的临床专业,从近两年的医疗鉴定工作中筛选4~6例已经完成司法审判的典型案例,邀请医学鉴定分会各专科学组委员分别从事件背景、鉴定意见、经验教训学术延展四个方面进行梳理和深入分析,由医学鉴定分会顾问委员会委员及民事审判法官对案例中出现的问题分别从医学和法学角度点评及讨论,指出每个专业的医务人员在诊疗行为中应尽的义务以及执业过程中如何合法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参与案例分析的医生对医方出现的问题不遮不掩,剖析根源力求深刻;点评专家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提出的意见科学合理。 本次培训班历时两个月,来自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的1000 余名医务人员接受了培训。通过6期的专科培训,大大增强了参训医生的法律意识、规范化操作意识,为各专科医生指出了在工作中应当如何避免出现医疗差错、降低医疗纠纷发生概率,以及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当如何正确处理的相关知识,也为各级医疗机构降低医疗风险、梳理薄弱环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供了经验。 信息来源:(摘自《中华医学信息导报》2021年第36卷第15期) 各专科培训班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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