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临床研究项目—润泽脓毒症/脓毒性休克研究与发展项目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7 12:44:05 来源: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 作者: 浏览次数:

医会科评发〔2024〕26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重症领域骨干医师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支持中国重症医学研究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医学会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申请、专家评审和学会审定,中华医学会批准设立了“润泽脓毒症/脓毒性休克研究与发展项目”。现公开征集项目研究课题,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要求

1.课题资助方向为脓毒症/脓毒性休克相关的临床研究。申报课题须符合伦理原则,设计应新颖合理、对临床工作有指导意义。

2. 资助课题分类

(1)重点课题 1 项,研究经费共 30 万元,课题负责人要求具有正高职称;

(2)面上课题 4 项,研究经费共 50 万元(每项课题经费为 10-15 万元),课题负责人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4.课题采取自由申报方式。

二、课题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资格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与课题执行相匹配的研究条件,有相应的科研项目管理和伦理审查制度,科研管理部门有专人管理科研项目,财务账户能接收课题研究经费和开具增值税发票。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1项课题。

2.课题负责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是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能在从申报单位退休前完成研究任务并结题。课题负责人须从事重症医学的临床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满足对应课题的职称要求)且具备牵头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有关单位参与调研的协调、管理能力。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曾获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时结题或结题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3.申报课题必须有明确研究目的、学术依据、技术路线、试验流程、资金预算,时间表以及技术、设备、经验和人力资源可行性描述等。临床试验需符合伦理及GCP等各项法规要求。申请课题的预算符合研究的实际需求,专项资助的费用只能用于该项研究及与研究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用于购置固定设备,劳务费用与差旅费应控制在合理范围。

4.申请课题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如出国进修、支边、援外等等),可由课题负责人向学会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供合理理由,由学会审核通过后可准予适当延期结题。

5.重点课题结题,成果需发表影响因子3分以上的专业学术期刊;面上课题结题,成果需发表影响因子2分以上的专业学术期刊;研究成果发表时需注明“中华医学会临床研究项目-润泽脓毒症/脓毒性休克研究与发展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按要求下载和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打印后签字盖章,原件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

2.将1份纸质申请书原件寄送至学会,纸质材料恕不退还。扫描的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应内容一致(包含签字盖章)且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3.本次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2月2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四、课题评审及后续工作安排

1.学会对收到的课题申请书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课题立项评审。

专家评审时将审阅电子版课题申请书,听取课题申请人现场汇报并提问。专家评审结果将在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并报学会批准后正式确定予以支持,向课题承担单位下达课题立项及首期款拨付通知。

2.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签署项目课题执行书并开具发票后学会向其拨付首期款研究经费,届时不能按要求完成者视为放弃课题中标资格。

3.学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并根据检查及验收结果拨付剩余研究经费。

本项目由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支持,特此鸣谢。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417室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

联 系 人:王莹莹

联系电话:15810587458

电子邮箱:wangyy@cma.org.cn


附件: 中华医学会临床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doc



中华医学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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