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华医学会2024年第二批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9 14:05:43 来源: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作者: 浏览次数:

医会继教发〔2024〕135号


中华医学会所属各专科分会、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

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中华医学会等第二批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4]7号),现公布中华医学会2024年第二批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4项,可在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s://www.cma.org.cn)及六学(协)会Ⅰ类学分项目公布管理系统(https://xhgb.cma.org.cn)查询。

一、落实主体责任

主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依规、守法举办项目,规范全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二、提升质量、防控风险

主办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学员需求调查和既往学员反馈意见,结合专业领域的学术进展和政策法规的新要求,完善项目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

项目举办过程中要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培训纪律,规范对学员的考核,强化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引导学员端正学习态度,按照培训日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主办单位要注意收集学员反馈意见,开展培训效果评估,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在全国的影响力。

重视风险防控。坚持培训的公益性,防范商业利益影响培训内容科学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的要求,确保不出现意识形态相关问题。在获批的财务收支单位进行项目核算,不得随意变更,以免发生账外核算问题。不得通过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虚开、套开会议,或将多个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合并举办,或开展与培训主题无关或内容重复/空泛的活动。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面授项目原则上线下方式举办,如有特殊情况改为线上形式举办,需向所在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备案。

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主办单位及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有效防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规范执行。

项目主办单位要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监管。

主办单位如有弄虚作假违反继续医学教育相关规定等,将不授予学分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如获批的学术会议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未列入申报单位审批通过的学术会议或学术活动计划,则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资格自动终止。


请各专科分会、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要进一步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本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工作。


联 系 人:宋磊

联系电话:010-21721273


附件:

1. 中华医学会2024年第二批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pdf

2. 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

3. 2024年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须知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地址及联系方式.pdf


中华医学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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