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关于开展提名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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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工作时间安排及分配的名额,我会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1.2021年以来的中华医学科技奖医学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均可申请以中华医学会名义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申请提名的项目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具有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 二、提名要求 1.各相关项目按照自愿原则向中华医学会申请提名,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申请通过中华医学会提名的项目,不得再通过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提名。 (2)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3)其他相关要求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申请提名项目的候选者应当为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 3.请各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在项目报至中华医学会前,按照要求完成公示工作。同时须加强对申请项目和完成人的审核把关,要对提名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要对项目完成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结论意见。 4.请各申请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填报项目提名书,并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通过中华医学会提名2025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工作情况报告》(见附件2),于2025年6月4日12:00前将Word版和PDF版发至附后邮箱,逾期恕不受理。 5.中华医学会后续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完成公示、填报、提名等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 曼 010-21721261 张利平 010-2172125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417室 邮政编码:100710 电子邮箱:xuman@cma.org.cn 附件: 1. 2. 中华医学会 2025年5月26日 请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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