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负责学会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为: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会人事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2. 承担学会职能部门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的管理工作。 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学会干部考察、考核、任免、聘用的相关工作。 4. 承办学会职工的招聘、调配、考核、培训、奖惩、退休等相关工作。 5. 承办学会职工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 6. 负责学会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 7. 承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聘用等相关工作。 8. 承办学会出国人员政审和其他相关工作。 9. 负责学会各类人事统计报表、劳动考勤等工作。 10. 负责学会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1. 完成学会领导交办的工作。 |